竞争排斥原理
竞争排斥原理也称为高斯原理或高斯假设。它是不同物种为争夺相同的资源短缺而竞争,使一个物种在竞争中被排斥或替代的现象。1934年,苏联学者GFGause首先通过实验证明竞争竞争排斥原理,两个相似的物种很少占据相似的生态位,但每个物种都占有一些特殊的食物,并且比其竞争者具有优势。生活方式相互替代。同种或不同种的个体为争夺相同的稀缺资源而进行的生存竞争现象称为竞争。如果资源不短缺,在寻找资源的过程中,一种物种损害另一种物种的现象称为“受干扰”。竞争分为种内竞争和种间竞争(interaspeclfic Competition)。大多数环境要求非常相似的两个物种不能长期共存,迟早会导致竞争力较弱的物种部分灭绝或被替代。例如,1900年左右,一种从地中海传入美国南加州的物种,1948年,岭南黄蜂从中国引进。经过n年的竞争,前者几乎被完全拒绝。从 1956 年到 1957 年,从印度引进了另一个物种。到1961年竞争竞争排斥原理,印巴黄蚜的黄蜂占所有黄蜂的94-96%,而岭南的黄蜂则被驱赶到海边。种间竞争的结果取决于:①初始种群密度;② 适宜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③竞争物种的遗传结构。
评论前必须登录!
注册